2025年建德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监测评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2025年建德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监测评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发布于 2025-07-29

招标详情

建德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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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61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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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5年****点击查看养老服务监测评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50000

最高限价:(元):250000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点击查看2024-2026年养老服务电子津贴项目入围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 在**市开办养老服务机构的人员和在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不能参与中标后的监测评估工作。

6.投标单位请提供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项目属性:服务类

8.不同意分包

三、招标需求

(一)具体内容

1.对“浙里康养”“互联网+”等养老服务系统后台工单审核和日常服务巡查监管,该工作内容占全部总量的30%。①对浙里康养(**互联网+)系统内产生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单每单审核;②按实对投诉举报工单进行查证;③按实对异常服务工单线上工单抽查(合同期内不少于1500单),线下实地工单抽查(合同期内不少于1000单),线上与线下抽查工单不得重复。④前往乡镇(街道)政策宣传培训及服务对象系统培训20次以上、到乡镇(村社)电子津贴政策宣传督查等工作。

2.每月对**市内居家****点击查看中心运行检查不少于20家、老年食堂(助餐点)运行检查不少于20家。该工作内容占全部总量的30%,****点击查看民政局提供。

3.根据《****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星级评定标准》,对于符合资质的居家****点击查看中心开展三星级评定工作。该工作内容占全部总量的10%。

4.对全市18家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机构一星、二星评定;每季度对18家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检查。该工作内容占全部总量的20%。

5.对2025年建设的43****点击查看中心智能无感终端设备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该工作内容占全部总量的10%。

(二)相关要求

1.评估机构对电子津贴(爱心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的真实性核查,工作内容不限于投诉举报查证、异常服务工单查证、批量工单抽查和线上日常服务巡查监管,按照“浙里康养”“**互联网+”系统照片每一单进行审核,抽查纪录按原始材料进行梳理、分类、归纳、统计、汇总,每月汇总各服务商服务工单问题,形成负面清单,****点击查看民政局汇报,年度汇总同时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

2.每月对**市内居家****点击查看中心、老年食堂(助餐点)开展运行检查。将检查问题汇总形成负面清单,****点击查看民政局汇报,年度汇总同时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

3.依据**省养老机构星级评定要求,对全市18家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机构一星、二星评定,机构星级评定评定完成后应上交电子版及纸质版评定报告(现场评定照片、星级评定表)。每季度对全市18家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检查,检查完成后每季度梳理、归纳、总结全市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问题,形成负面清单,以书面形式形式将问题****点击查看民政局汇报,年度汇总并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

4.根据《****点击查看服务中心星级评定标准》,对于**市各乡镇申请的居家****点击查看中心进行三星级评定。评定完成后应上交电子版及纸质版评定报告(现场评定照片、星级评定表)。

5.验收机构对2025年建设的43****点击查看中心智能无感终端设备进行验收,出具纸质验收报告。

6.相关评定、验收等纸质材料中相关评估人员的署名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拟派人员相一致。

7.其他

7.1.中标供应商中标后在1个月内必须熟练掌握与工作相关的浙里康养系统、**互联网+养老服务平台等各项管理系统;落实办公场所;

7.2.中标供应商如不按中标规定履行职责、发现当月起终止服务资格,所有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负。

7.3.养老服务综合监测评估等政策解答和业务管理由****点击查看负责政策解答和业务管理。

(三)商务要求

1.总体要求

必须符合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更正,如有)的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服务标准和招标文件规定标准。

2.付款方式

按财务结算要求,通过银行划帐方式结算。

3.服务期限

3.1.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4服务要求

4.1.中标单位在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采购单位的合法权益。

4.2.中标单位应组建能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的项目组,按照工作范围和内容完成服务工作,并按约定向采购单位汇报工作进展。

4.3.中标单位应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责任,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不承担任何责任。

5.验收

5.1.采购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投标文件等资料进行验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通过采购单位组织的验收通过为准。

6.项目款的结算

序号

付款比例(%)

付款方式

1

50

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总价的50%预付款供应商需提供相应金额的预付款保函至采购单位)。

2

50

项目服务完成验收通过后并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50%合同价款。

7.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四、工作步骤

1.报名。报名时间:于2025年7月31日(周四)下午16:00前,到****点击查看205办公室提交资料,报名时应出具:

(1)报名登记表;(附件一)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若为法人,无需提供);(附件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

(5)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受委托人近一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报名人若为法人,可不提供)。

上述资料不完整的,采购单位不接收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提供的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2.投标。于2025年8月1日下午 2:00(时间如有冲突,****点击查看民政局四楼会议室现场投标,投标供应商需提交标书2份装订成册(封面格式参考附件三)并密封成1包后递交,密封处须加盖投标供应商的单位公章(外包封封面格式参考附件四),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1)法人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身份证明;

(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附件五)

3.开标。于2025年8月1日下午2:30(时间如有冲突,****点击查看民政局四楼会议室现场开标。

4.评分办法。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5.资格审查。****点击查看小组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不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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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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