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李俐不慎将坐落在**市**大道168-1号**.幸福城1栋20层2001房的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上述坐落的不动产权证书,现声明下列证书作废。
2025-08-11 10:53 |
权利人 | 李俐,黄诚 |
证号 | ****点击查看 |
坐落 | **市**大道168-1号**.幸福城1栋20层2001房 |
面积 | 116.97平方米 |
备注 |
声明人:李俐
2025年8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 覃佳,联系地址:**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一楼;联系电话:****点击查看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