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09-09 23:05信息来源:****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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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保护和有机更新项目(一期)诗经文博馆装修项目 第二标段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点击查看 日 期:二○二五年九月 目录
招标公告 ****点击查看保护和有机更新项目(一期)诗经文博馆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查看保护和有机更新项目(一期)诗经文博馆装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保护和有机更新项目(一期)诗经文博馆装修项目; 2.2、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2.3、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省**市**市溱洧**诗经文博馆,本工程范围为溱洧**诗经文博馆东侧建筑面积2593.42平米区域,包含该范围内精装、给排水、暖通、电气、设备、结构专业的建设。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招标控制价:****点击查看0753.56元(其中第一标段:****点击查看947.56元,第二标段:****点击查看610.00元,第三标段:****点击查看196.00元);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共划分三个标段;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点击查看保护和有机更新项目(一期)诗经文博馆的装饰装修,包含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第二标段:****点击查看保护和有机更新项目(一期)诗经文博馆的设备采购。 第三标段:****点击查看保护和有机更新项目(一期)诗经文博馆的装置定制、采购。 注:第二、第三标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2.7、工期要求:第一标段工期:60日历天;第二、第三标段交货期:3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2.9、项目地点:**市**镇。 2.10、缺陷责任期:第一标段: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2.11、质保期:第二、第三标段: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4****点击查看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成立以来****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点击查看.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点击查看.cn/shixin/)“查询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项目经理(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二、第三标段: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需提供原厂针对项目的授权书。 (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4****点击查看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投标人须提供成立以来****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n/、)“信用公示”-“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点击查看.cn/shixin/)查询企业;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点击查看.cn/shixin/)“查询法定代表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显示姓名及身份号码)的失信被执行人情况,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5)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6)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8)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 4.1、时间:2025年09月10日至2025年09月16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官网:http://www.****点击查看.cn; 4.3、方式:潜在投标人可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egp格式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4.4、售价:0元。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时间:2025年09月30日10时00分整(**时间) 5.2、地点:**市公共**交易系统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相关事宜请查****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专区相关文件。加密版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未及时解密(解密时间为40分钟),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信息 6.1、开标时间:2025年09月30日10时00分整(**时间) 6.2、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解密时间为40分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市**镇东街村**路8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182****点击查看5996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政通路68号院8号楼7层713号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177****点击查看3210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点击查看**管理局****点击查看办公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8427822 联系方式:0371-****点击查看661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进行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工程项目名称:即招标项目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交货地点、质保期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 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 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 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投标;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 利害关系; (7)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8)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点击查看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点击查看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 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投标预备会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9.2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9.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0 分包 1.10.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10.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 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11 响应和偏差 1.11.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 ,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1.11.2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关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可以偏差的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偏差应当符合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偏差范围和最高项数,超出偏差范围和最高偏差项数的投标将被否决。 1.11.4 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招标需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1.9 款、第 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 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 收到该澄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详见“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将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答复,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 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点击查看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无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及其制造商(适用于代理经销商投标的情形)资格或者资质证书副本和投标材料检验或认证等材料的复印件以及: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点击查看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 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点击查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设备进场验收证 书等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 “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设备买卖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供货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市公共**交易系统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市公共**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市公共**交易系统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市公共**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在递交/上传投标文件前,应确保准确无误。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投标人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点击查看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点击查看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点击查看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6 履约保证金 无 7.7 签订合同 7.7.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 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 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3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 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 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 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 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 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综合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 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 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 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 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 外;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 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点击查看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通过**市公共**交易系统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 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 说明或补正,****点击查看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甲方(全称):****点击查看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点击查看保护和有机更新项目(一期)诗经文博馆装修项目 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文件 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采购文件 2.投标文件 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 4.中标通知书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保密协议或条款 7.相关附件 第二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等(详见《供货明细一览表》)。 第三条 合同总价款 1.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 元。 大写: 元。 2. 付款进度安排: 3.分项价款在《供货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 4.本合同总价款包括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验收合格之前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一切税金和费用。 5.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四条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1 委托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里面规定执行) 1.2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乙方提供保证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合同签订后 2 个工作日内。 (2)向乙方提供保证履行合同顺利完成的条件: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如乙方有需要,还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 (3)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无 。 1.3 甲方有义务保守履约合同过程中有关的商业秘密。 2.乙方的义务 2.1 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1)保证履行合同的内容和时间: 同招标文件要求 。 (2)为甲方提供的为保证履行合同的相关咨询服务: 无 。 (3)应尽的其他义务: 另行约定 。 2.2乙方有义务保守履约合同过程中有关的商业秘密。 3. 甲方的权利 3.1 按合同约定,接收项目成果; 3.2 向乙方询问履行合同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3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工作人员; 3.4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5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 4. 乙方的权利 4.1按合同约定收取报酬; 4.2对履行合同中应由甲方做出的决定,乙方有权提出建议; 4.3当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甲方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4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甲方作出解释。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本合同关于货物数量、质量的要求。货物符合实行国家“三包”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 本项目质保期 年,保修期 年。 3.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 4.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以约定标准进行制造、安装;采购的进口产品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并提供国家商检、海关报关等手续。 5.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供货地点,并进行安装、试运行。 6、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价款: (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 (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 (3)其他材料。 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按如下约定履行: 。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同意向乙方提供关于本项目的贷款(附《借款合同》),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乙方履约进度将采购资金支付至××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与乙方共同确认的收款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 元 (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本合同总价款的10%)。 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甲乙双方最终验收后1个月内。到期后,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 3.如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合同期满后 / 天内无息退还乙方。 第八条 交货和验收 1.交货时间: (根据招标文件里面所投标段规定执行) 。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安装调试时间: (根据招标文件里面所投标段规定执行) 。 2. 乙方应对提供的货物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包括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货物及其附(辅)件、资料。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双方共同确认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参数和性能等是否一致。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交货。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5.需要乙方对货物(包括软件)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乙双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个工作日内进行运行效果验收。在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调试计划(包括调试程序、环境、内容和检验标准、调试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调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将记录提供给甲方。调试检验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a.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 甲方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6.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7.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特种货物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8.货物验收包括: . 9.货物达不到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和运行效果,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 2 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第九条 项目管理服务 乙方应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的商务服务,以及货物安装、调试、咨询、培训和售后等技术服务工作。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第十条 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 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2.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含环保节能要求)、材料和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4.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应当由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应当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 8 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 24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故障在检修 48 工作日(小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 48 (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5.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负责货物及主要部件、配件维修更换。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质保期后,收取维修成本费(备品备件乙方应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提供)。 第十一条 分包和转包 除招标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生效后,除《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货款 10 %的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10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 7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10 ‰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 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为全新合格货物并按本条第1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因乙方原因导致违约、本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支付甲方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交通费。 7.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 2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①向项目所在地 **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其他 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捌 份,甲、乙双方各执 肆 份。 甲方: 乙方: 名称:****点击查看(盖章) 名称:(盖章) 地址:**省**市**市**镇东街村**路8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章 1.招标文件中为简述货物的品质、基本性能而标示的品牌型号或指标与某产品相同的仅供投标人选择货物时在质量水平上的参考,不具有限制性,评标以功能和性能为主,投标人可提供品质和功能相同的或优于同类产品的货物或方案。 2.在完**装、调试、检测后,投标人须提供中文版的技术资料(包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等)。验收的技术标准应达到制造(生产)厂商标明的技术指标,个别不能测试的指标另作详细的文字说明。检测的标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除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外,对于招标文件中没有列出,而对系统、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备件、专用工具和消耗品,投标人应列出详细清单,并报出单项价格,所有备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要求。 4.售后服务及保修 4.1 除技术要求中特殊要求外,国产设备质量保证期3年,进口设备质量保证期1年,期间中标人要保修除消耗品以外的所有设备等。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系统发生故障,中标人要调查故障原因并修复直至满足最终验收指标和性能的要求,或者更换整个或部分有缺陷的材料。除设备损耗品外其余服务都应是免费的。保修期外,仪器终身维修。 4.2设备安装同时进行现场培训,掌握基本操作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5.本次采购项目均为交钥匙工程,所需的一切设备、材料、施工费用等,全部包含在投标报价之中,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6.具体清单详见附件。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标段) 投标文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目录 (根据提供的资料情况自行编制详细目录)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 )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 (4) 分项报价表; (5) 进口货物分项报价一览表(如有); (6) 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 (7) 商务条款偏差一览表; (8) 资格审查资料; (9) 技术部分; (10) 综合部分; (11) 其他资料; ……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5.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 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本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 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签 字。 投标人: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四、分项报价表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按顺序报价 1、以单价乘以数量计算合价,未填写单价的视为投标人免费提供或已包含在其他单价中。 2、总报价是指购置、运输、保险、包装、检验、安装、调试、保修、税金、管理费、人工、机械、利润及不可预见的一切费用等,采购人不再追加任何费用。 3、货物分项报价明细表中的单项合价累计金额应当与本表中的总价合计一致。 4、投标人按技术要求清单列出的顺序对照填写本表。 金额单位:美元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此表仅填进口货物及相关内容,是“分项报价表”中进口货物的辅助说明表。 2.表中货物不代替“分项报价表”中的货物,也不影响其人民币报价。 3.表中目的港是指进口时的到达口岸。 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 项目名称:
说明:如投标技术规格参数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差,则填写上表,若无偏差,则填写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商务条款偏差一览表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资格审查资料 (一)基本情况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2. 如果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对投标设备制造商的资质提出了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 须知第 3.5.1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2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注: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3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 (四)正在供货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4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五)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5.5 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 (六)制造商授权书 制造商授权书 致: (招标人) 我单位 (制造商名称)是按 (国家/地区名称)法律成立的一 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兹授权按 (国家/地区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 (投标人的单位地址)的 (投标人名称)以我单位制造的 (设备名称)进行 (项目名称)投标活动。我单位同意按照中标合同供货,并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 授权期限: 。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制造商名称: (盖单位章)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职务: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签字人签名: 九、技术部分 (投标人根据项目情况编制,页数要求不超过60页,格式自拟) 十、综合部分 (格式自拟) 十一、其他资料 1.其它投标人认为应附的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