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5-06-09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008包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文件和公告中出现2025年8月20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和2025年8月20日起至2026年8月19日止表述不一致问题,现统一更正为2025年8月20日起至2026年8月19日止。 二.评分细则中体系认证(1.具有有效期内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2.具有有效期内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3.具有有效期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得2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不得分)删除,增加人员承诺(承诺中标后针对本项目提供专门从事检验检测的技术人员15人以上,得6分;10-14人,得3分;5-9人,得1分;低于5人,不得分。(承诺函为准,未提供不得分))请各供应商下载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5年06月12日15时30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363号。 2、关于电子备份文件:供应商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现场送达的方式将电子U盘备份文件(按投标文件封口格式进行密封)送至开标现场(地址:递交****点击查看交易中心西门进入B座4楼(**市**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电子U盘备份文件应按包组进行区分,并在外封上注明包组号。 3、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远程操作处理)。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北通天街六号
联系方式:024-****点击查看05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文艺路52-2号泊岸华庭四楼
联系方式:024-****点击查看64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泽宇、张明明
电 话:024-****点击查看6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