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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茗江路(县道X254栟双线共线段)道路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茗江路(县道X254栟双线共线段)道路工程 |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001001 | 标段名称 | 茗江路(县道X254栟双线共线段)道路工程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19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9月10日 | |||||||||||||||||||||||||||||||||||||||||||||||||||||||||||||||||||||||||||||||||||||||||||||||||||||||
工程类型 | 市政工程施工 | |||||||||||||||||||||||||||||||||||||||||||||||||||||||||||||||||||||||||||||||||||||||||||||||||||||||||
公告信息 | 茗江路(县道X254双线共线段)道路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茗江路(县道X254双线共线段)道路工程已由**县数据局以 东数据投(2025)8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实施单位)为****点击查看,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源上级补助+镇级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位于**县茶镇。 2.1.2建设规模:茗江路(县道X254双线共线段)道路工程,现状双线为三级公路,本工程为三级公路改扩建项目,改建后茗江路为二级公路。 本工程道路平面线形遵循规划线位,西起与现状靖海路交叉口,桩号为K0+000,向东延伸至现状卫海路交叉口,桩号为K1+282.634,路线全长约1.28km。 道路规划红线宽度 24.0m,双向四车道,具体横断面布置为:2.0m(人行道)+3.0m(非机动车道)+3.5m(机动车道)+3.25m(机动车道)+0.5m(双黄线)+3.25m(机动车道)+3.5m(机动车道)+3.0m(非机动车道)+2.0m(人行道)=24.0m(道路总宽)。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包含路面工程、路基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及配套设施等,造价约3844万元(其中排水工程造价约654万元)。 2.1.3工期要求:总工期: 3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报告为准,其中排水工程在开工之日起80日历天内必须完工)。 注:CA系统中工期统一按“300日历天”填写。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7月29日。 2.1.4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茗江路(县道X254双线共线段)道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路基工程、桥梁工程、综合管线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及配套设施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①②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①②资格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施工单位,联合体成员总数不得超过2家(含2家)】。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如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2.1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机械设备要求(须牵头人提供):企业自有或租赁4000 型以上(含4000 型)沥青砼拌和楼设备,沥青砼拌和楼设备所在地点距工程施工现场运输距离不得超过60公里。【自有沥青砼拌和楼设备的须提供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沥青砼拌和楼租赁的须提供设备租赁合同或协议原件彩色扫描件及租赁方的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提供沥青砼拌和楼设备所在地点的现场照片扫描件并提供设备所在地点(详细地址)与工程施工现场之间的运输距离,运输距离必须满足距工程施工现场 60 公里内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注:1.工程施工现场指拟实施的施工路段任一点即可;2.运输距离以高德地图导航距离为准;3.以上除设备发票、设备租赁合同原件外的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以提供的证明材料扫描件为准,如未提供扫描件的视为未投入该设备)】。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且应满足: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双方(包括联合体主体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双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须提供联合体成员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 3.6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资格审查标准” 3.7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8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公共**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于2025年5月24日停止使用,请各投标单位按照要求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登记、完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9月10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交易平台;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平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上午9时00分,解密截止时间:系统默认的60分钟为解密时限,以鸿雁系统倒计时为准。若遇系统问题,可根据情况适当**解密时限,提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 5.2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综合评分),评定分离,评标、定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建设工程招标网、**市公共**交易网上发布。 9. 开标说明 1、本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登录**市公共**交易网找到“网上开标”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具体操作流程可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后附件“**市公共**交易电子交易平台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本项目已启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网上招投标项目所有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信息及项目负责人等人员信息必须通过“**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网上审核,否则不予认可。 4、主体信息库登录路径为:**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库信息系统(网址:http://49.****点击查看.17:7082//jsztk/#/login?redirect=%2F)进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管理。使用过程中可点击登录页面下方“用户手册”查看操作指南。 5、各方主体需及时进行全省统一主体库注册,主体库切换过渡期间,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并严格响应最新的招标(出让)公告及招标文件(澄清文件)要求,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点击查看8675。 **市公共**交易平台技术支持:0513-****点击查看5900。 10. ****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及电话****点击查看建设局 建筑市场监管科 联系电话:0513-****点击查看8818 11. 其他事项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叁拾万元整 。本工程可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2. 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 址:**县茶镇卫海北路899号 邮 编: 226400 联系人: 王婷 电 话: 159****点击查看9195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北大街108****点击查看中心8楼北区 邮 编:226400 联 系 人:陆海霞 电 话:137****点击查看9634 传 真: /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评标办法(评定分离) 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可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资审条件、业绩等),一律从经**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备案的企业主体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委会有权不予认可,部分无法在主体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清晰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办理企业主体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 V3.0 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具体内容和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上传系统的相关证明材料均应为原件的扫描件且清晰可见,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等问题导致评委无法辨识的一切后果。投标文件内容必须真实,如果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并且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办法,且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及评标细则如下: (一)开标、评标程序: CA锁解密资格审查评审技术标评审经济标(投标报价)开标经济标(投标报价)评审资信(商务)评审确定定标候选人。 (二)评审标准 评标委员会按形式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资格评审标准的合格条件,对各投标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进行评审,并公布资格审查合格者名单。 1、资格符合性评审: (1)形式评审 资格审查形式评审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
(2)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3)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各投标人只有满足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且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工期和资料要求,方可参加技术、经济标(投标报价)及资信(商务)的定量评审。 2、技术标、经济标评审(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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