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点击查看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名称 | CL Jianhu Limited | ||
注册地(住所) | 21st Floor, Edinburgh Tower, The Landmark, 15 Queen’s Road Central, HK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的中央金融企业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点击查看银行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交易条件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 首付交易价款数额不低于总价款的30%,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照不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付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物权标的的情况下,在挂牌公告期内递交受让申请,并在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42.128万元(或等值20万美元)到****点击查看银行账户。意向受让方完成上述事项即为意向受让方在《资产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最终受让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将在**联交所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标的,并****点击查看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该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则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及相关文件。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一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联交所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联交所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点击查看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认为受让方未在30个工作日内签订《船舶买卖合同》;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等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船舶买卖合同》的。 (3)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点击查看交易所交易规则的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4、本次交易价款场外结算。交易价款以人民币计价,转让底价为人民币18945.6624万元(或等值2666万美元)。由于转让方是**主体,受让方需以美元支付本项目的交易价款,成交价款的美元金额按照2025年9月5****点击查看银行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外汇牌价中间价进行折算,即1美元对人民币7.1064元。交易双方签订《船舶买卖合同》,受让方依据合同约定和分期付款要求将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结算账户,且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我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资产交易凭证。 5、所有与船舶交接相关的条款后续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在《船舶买卖合同》中进一步约定。 6、若受让方为中国境内企业(除港、澳、台地区外)的,受让方自行办理该轮的船舶进口报关手续并承担相应税款,转让方予以必要协助。 7、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同时递交书面承诺: (1)承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资产所披露内容;并自愿接受全部物权转让公告之全部内容,决定受让标的资产;知晓并同意本项目以船舶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及资产质量、数量方面的瑕疵等为由退还标的物、或拒付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疑义,否则将视为违约。转让方不做任何承诺,不承担额外的补偿义务。 (2)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产权转让信息披露及所有披露之文件;已经了解和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船级记录(无论是否进行勘验),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3)本项目受让方如涉及经纪行为,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8、本次转让为捆绑转让,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挂牌公告期内递交受让申请时,还需同时递交以下四笔项目的受让申请: (1)CL Yongjiang Limited 部分资产("Marlin Azurite" MR成品油轮) (2)CL Oujiang Limited 部分资产("Marlin Aquamarine" MR成品油轮) (3)CL Qiantangjiang Limited 部分资产(“Marlin Aventurine”成品油轮) (4)CL Nanhu Limited 部分资产(“Marlin Ammolite" MR成品油轮) 9、如意向受让方对任意1宗项目违约,视作对其他4宗项目整体违约,转让方有权因意向受让方违约暂停或终止本项目的交易并追究相应责任。 其他4宗项目为: (1)CL Yongjiang Limited 部分资产("Marlin Azurite" MR成品油轮) (2)CL Oujiang Limited 部分资产("Marlin Aquamarine" MR成品油轮) (3)CL Qiantangjiang Limited 部分资产(“Marlin Aventurine”成品油轮) (4)CL Nanhu Limited 部分资产(“Marlin Ammolite" MR成品油轮) 若产生竞价,则通过网络报价(一次报价)方式竞价,竞价底价为五宗项目各自转让底价之和,竞价增值部分,按五宗项目各自转让底价占竞价底价的比例进行分配,以此确定本项目的最终成交价格。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境外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或信托等方式参与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42.128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信息披露期 | 15 个工作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展示时间 | - |
展示地点 | 海上航行中 |
联系人 | 顾一帆 |
联系电话 | 150****点击查看6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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