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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市**区滆湖中路53号内学生宿舍洗衣房招租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07-17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07-23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牌,延牌至2025年8月11日。 |
标的 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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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 | -- | ||||||||||||||||||||||||||||||||||||
评估基准日 | -- | |||||||||||||||||||||||||||||||||||||
评估机构 | -- | |||||||||||||||||||||||||||||||||||||
租金底价 | 35520.00元 /年 | |||||||||||||||||||||||||||||||||||||
出租方情况 | 基本情况 | 1.出租方名称:****点击查看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1929C 3.注册地址:**市**区湖塘镇滆湖中路53号 | ||||||||||||||||||||||||||||||||||||
出租方承诺 | -- | |||||||||||||||||||||||||||||||||||||
出租方决策文件 | --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 |
特别 | 1.本次招租标的不含装修与配套,按交付时实际情况出租。 2.标的租赁面积以现场展示为准,****点击查看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不承担招租标的中租赁面积与实测面积差异等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3.产交所已就出租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披露,对竞价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竞价资料、图片、360全景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意向承租方在咨询展示期间内,有权及有义务了解和查验竞价标的,并对竞价标的可能存在的和潜在的瑕疵作全面审查和勘验,或聘请相关专业人员进行鉴定。 4.意向承租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招租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次招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招租公告内容及招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方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招租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出租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5.招租标的的底价、成交价均不含承租方在租赁中应缴纳的水、电、物业等有关费用。 6.承租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或增扩设备时,应事先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经相关部门审批通过,且不能影响主体结构,费用由承租方自理。 7.承租方在承租期内原则上应以自用的方式直接使用所租赁的经营场地,不得转租场地,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承租方违约或被视为违约,应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同时,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不返还承租方的已付租金,并可就因承租方所造成的损失向承租方索赔。对于虽不属于上述方式,但具有同等性质的行为也一律将视为违约行为,应由承租方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8.本次招租标的租金为含增值税价。 9.承租方应接受招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该现状影响其营业执照、消防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场地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10.意向承租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
交易 | 资金缴纳方式 | 钱包支付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承租方应在竞价成交后出租方通知时间内,将首期租金、承租押金及各项费用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若逾期付款,则按照公告内容及《房屋租赁合同》中相关约定执行,视为恶意竞价并自动放弃此房屋,竞价保证金不予退回。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须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 |
标的交割 | 1.承租方必须于竞价结束后在出租方通知时间内至出租方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提交以下资料并缴纳租金及各项费用。 ② 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与公章; ③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2.承租方未履行上述规定的,产交所或出租方有权视作承租方放弃标的。承租方放弃或视作放弃招租标的,该标的可再次招租,如租金低于原成交租金的,违约承租方应当补足差额。 3.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前,若因招租标的撤销等情形致使意向承租方无法竞价时,无论何种情况,意向承租方不得向产交所主张除退取保证金之外的任何权利。成交后,如标的因出租方原因最终不能完成交付手续的,与产交所无关,承租方仅有权要求产交所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4.本次招租产交所系受出租方委托,出租方已承诺在《房屋租赁合同》规定的租赁起算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承租方,因承租方未及时付清应付款项的,出租方有权拒绝交付标的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实际租赁期不进行顺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本次招租标的以交付时现状进行交付,出租方不保证房屋及附属的设施、设备的完好,交付房屋时如含装修部分,承租方不需使用的,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由承租方自行拆除,费用自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无 |
交易 指南 | 竞价规则 | 意向承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 | )的 、 、 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 | 1.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23日(节假日除外,联系后组织察看。联系人:满老师 138****点击查看1605)。 2.地点:**市**区滆湖中路53号(****点击查看内) | ||||
竞价报名 | 报名时间 | 2025-07-17 09:00:00 至 2025-07-23 17:00:00 | |||
报名手续 | 1.意向承租方应按照公告竞价规则在报名截止日前完成e交易平台注册、报名、钱包充值、保证金缴纳、资审等手续。 2.意向承租方须将相关报名资料扫描件上传至e交易平台报名系统“相关附件”中(所有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材料经审核通过且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价资格。 3.报名材料如下: (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办理手续的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22年至2025年间,企业法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相关证明(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4)2022年至2025年间,企业法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行政处罚记录的相关证明(以公告期内查询结果为准); (5)自2022年5月起**的高校案例数量不少于2个,提供相应合同原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委托方签字盖章确认的《承诺函》原件。 | ||||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缴纳:金额35000.00元,截止时间2025-07-23 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保证金有效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点击查看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 ||||
竞价安排 | 交易方式/竞价方式 | 动态报价/加价 | 增价幅度(元) | 500.00 | |
自由竞价时间 | 2025-07-17 09:00:00-2025-07-24 09:30:00 | 延时竞价周期 (秒) | 120 | ||
服务费 | 3908元+竞价溢价部分的1.2%,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系统提示付清。 | ||||
附件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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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方式 | 咨询联系人 | 吴雨宸 杨子墨 |
咨询电话 | 136****点击查看1323 137****点击查看0006 | |
咨询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7月23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 |
咨询地址 | **市**区关**路66号九洲环宇大厦13楼 | |
技术支持 | 400-****点击查看-9082 | |
其 他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