驿佳商贸2025年便利店收银设备采购项目候选人公示

驿佳商贸2025年便利店收银设备采购项目候选人公示

发布于 2025-09-25
驿佳商贸2025年便利店收银设备采购项目候选人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25

驿佳商贸2025年便利店收银设备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已于2025年9月24日完成,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成交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第/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

第二成交候选人

第三成交候选人

供应商名称

****点击查看

**市****点击查看公司

****点击查看公司

报价(元)

169344

183600

187200

供应商业绩

1.2024年****点击查看服务区****点击查看服务区收银设备购置

2.2025年**省****点击查看公司自助收银一体机购置

3.2024年****点击查看**公司收款一体机购置

1.2025年**皇嘉****点击查看公司**商铺收银设备供货安装

2.2025****点击查看商贸有限公司所属商超收银设备供货安装

3.驿达公司2022年度智能商业收银稽核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1.2022****点击查看公司卷烟零售终端双屏采购合同

2.2022****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徽映”店铺管家建设项目双屏收银机采购合同

3.2023****点击查看公司****点击查看公司“徽映”店铺管家建设项目双屏收银机采购合同

4.2024****点击查看公司卷烟零售终端双屏采购合同

供货期(日历天)

365天

365天

365天

二、否决投标情况

****点击查看**公司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已标价的报价清单中“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处未按要求签名,形式评审不通过。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 址:**省**市**区望湖街道庐州大道8号

联系人:梅工 石工

电 话:0551-****点击查看8908

四、公示期

2025年9月25日至2025年9月28日

五、异议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比选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比选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特此公示

采购人:****点击查看

2025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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