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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25年度**省**市**市曲塘镇银树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项目名称 | 2025年度**省**市**市曲塘镇银树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 |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001001 | 标段名称 | 2025年度**省**市**市曲塘镇银树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施工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5年9月10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5年10月9日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公告信息 | 2025年度**省**市**市曲塘镇银树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三批超长期国债) (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度**省**市**市曲塘镇银树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三****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招标人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国债资金+地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025年度**省**市**市曲塘镇银树村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第三****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位于**市曲塘镇银树村。 (2)招标范围:银树村改造提升项目:衬砌明渠14.609km,排沟护砌0.41km,暗渠0.142km,渠系建筑物657座(含D80分水闸9座、D60分水闸72座、D40分水闸103座、φ100跌井4座、φ80跌井35座、φ60的跌井140、φ40跌井58座、φ100穿路涵管0.016km、φ80穿路涵管0.122km、φ60穿路涵管0.45km、φ40穿路涵管0.274km、B160衬砌明渠跨渠桥8座、B140衬砌明渠跨渠桥16座、B120衬砌明渠跨渠桥169座、B100衬砌明渠跨渠桥39座、B140排水沟跨渠桥1座、B100排水沟跨渠桥3座),其他(田间放水口1100座、会车道23处、交叉口26处、警示桩104根、生态通道179处),水泥路7.04km;(具体详见图纸和清单)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25年10月15日到 2026年05月15日;工期:212日历天。 (4)合同估算价:651万元。 (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 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 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 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b.****点击查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含)。 注意:根据《****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的规定, 自 2022 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建造师的,必须按照《****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 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 (〔2023〕26 号)文件要求换发新的注册证书电子证照,并及时更新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其他省从其规定。 3.3 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法定代表人(A 类)、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B 类)、专职安全员(C 类),须具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全部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 自2023年9月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 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年9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5年6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或**市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信用**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 ”的认定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 ”网站或“信用** ”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5)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6)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7)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无 (10)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由社 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 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点击查看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投标人承诺书;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其他材料的相关承诺书。 (11)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 (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 的规定,**省内的投标人某项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投标人如为省外企业,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要求,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当保持企业注册执业人员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条件。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达标情况,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所需的注册建造师按“标准 ”考核,其他资质所需的注册执业人员暂时按“标准 ”中同类别最低等级资质的要求考核。注册执业人员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的注册人员数量进行认定。**省外的****点击查看委员会认定为企业注册执业人员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1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工程,本工程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a.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5%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b.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c.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工程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5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工程共分为 1 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 09 月 10 日至 2025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 ”登录“**市公共**交易平台 ”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市公共**交易平台 ”是指**市公共**交易网;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5 年 10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市公共**交易网、**省公共**交易平台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3万元。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特别提醒: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7.2 投标人同步的主体信息库链接为**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须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7.3 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陈**,相关负责人为:江培泽。 8.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2 资格评审标准
8.3 响应性评审:
8.4 详细评审标准 评标采用多因素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计算值,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 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 由招标人自行 确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曲塘镇**路6号 地址:**市宁**路229号 邮 编:226600 邮 编:226600 联系人:江培泽 联系人:曹海龙 电 话:137****点击查看7365 电 话:0513-****点击查看2016 全省统一主体库技术支持:025-****点击查看8675 软件技术支持:国泰****点击查看公司 电话:0512-****点击查看8503 驻场服务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飞翔 联系电话:152****点击查看0971 **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12345 热线、邮箱:****点击查看@126.com 电话:0513-****点击查看83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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