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循化县2026年中再帮扶资金土壤三普成果验收达标及志书出版项目实施主体遴选三方询价公告

关于循化县2026年中再帮扶资金土壤三普成果验收达标及志书出版项目实施主体遴选三方询价公告

公告-招标公告 青海 - 海东 - 循化撒拉族自治县
发布于 2026-07-23

招标详情

循化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
联系人联系人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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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循化县 2026 年中再帮扶资金土壤三普成果验收达标及志书出版项目实施主体遴选三方询价公告
各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企事业单位:

为按期完成循化县2026年中再帮扶资金土壤三普成果验收达标及志书出版项目各项建设任务,保障成果顺**过省级验收,现面向全省范围遴选一家项目建设实施主体,现将遴选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

循化县2026 年中再帮扶资金土壤三普成果验收达标及志书出版项目

(二)建设性质

**

(三)主管单位

****点击查看政府

(四)监管单位

****点击查看财政局

(五)建设单位

****点击查看

(六)建设地点

道帏乡、白庄镇、**乡、积石镇、街子镇、查汗都斯乡、文都乡、尕楞乡、岗察乡

(七)建设期限

2026年6月-12月

(八)项目资金

项目总资金38万元,全部为 2026年度中再帮扶资金。

(九)建设内容及规模

1.标准化成果图件编制与归档:完成A0 幅面图件100套、成果报告30册;

2.三普成果可视化展示体系建设:完成纸质专题图30幅、电子展板20个;

3.《循化县土壤志》编撰出版:完成志书系统编撰并正式出版100套;

4.三普成果数字化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建成电子档案1套,制作备份光盘50张、移动硬盘8个。

(十)效益分析

第三次**土壤普查成果编制与汇总工作对农业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政策制定决策支持和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都具有显著效益,对于实现农业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实施主体服务范围及要求

实施主体须严格按照国务院第****点击查看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技术规范、县级成果验收标准及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承担本项目各项建设任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

1.按省级验收标准完成土壤类型图、属性图等标准化成果图件的编制、高清彩印与分类归档,完成成果报告的排版、胶装与配套收纳;

2.筛选核心专题图,制作适配多场景的电子展板;

3.系统编撰《循化县土壤志》全稿,组织专家开展多轮审稿,完成ISBN 书号申请、版权登记等出版手续及志书印刷;

4.完成全部纸质成果高精度扫描与标准化电子档案库建设,制作数据备份介质并落实异地存放机制;

5.做好项目全过程质量管控、资料整理归档,配合完**级自查整改及省级验收全流程相关工作。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点击查看服务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拥有土壤普查成果编制、地方志编撰出版或档案数字化建设等相关技术团队与服务经验;

3.省外进青企业须提供省外进青企业报告登记证书、省外企业信息登记表等相关备案材料;

4.信誉良好,近2 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5.具有近2 年土壤普查技术服务、志书编撰出版或地理信息成果制作类相关业绩。

四、询价评分标准

本次询价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 分,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1.企业资质(2分):申请人按要求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相关技术能力证明材料、省外进青企业相关登记备案材料、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等完整资质资料,得2分;资料缺失或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本项最高得2分;

2.企业信誉度(2分):提供近 2 年企业信用报告复印件、信用中国网法人和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截图,经核查无不良信用记录、非失信惩戒对象、无重大违法案件的,得2分;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3.企业业绩(2分):提供近2年承接的类似项目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每提供 1 项得 0.5 分,本项最高得2分;

4.报价(4分):以有效申请人的最低报价为基准价,报价得分 =(基准价 / 投标报价)×4,本项最高得4分。

五、报名及报价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18 时(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报名方式

有意参与报价的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电话联系完成报名登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三)询价会议安排

1.会议时间:2026 年7月31日(具体时段另行告知)

2.会议地点:****点击查看二楼会议室

(四)报价资料递交

参与报价的申请人须在询价会议现场递交密封完好的报价资料,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能力证明材料、信用相关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报价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如有)等,所有资料均需清晰有效。

六、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点击查看

联系人:韩文娇

联系电话:166****点击查看3017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自行踏勘项目现场、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与技术验收标准,由此产生的费用自行承担;

2.本次询价最终结果将在会议现场综合评审后确定,建设单位不作任何未中标解释;

3.申请人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均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报价资格;

4.中选单位须严格按照项目批复内容组织实施,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自觉接受监管单位全过程跟踪监管。



****点击查看

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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