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埇桥区病虫疫情监测点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正在公示]埇桥区病虫疫情监测点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于 2025-02-08

招标详情

宿州市埇桥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联系人5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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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5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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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12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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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病虫疫情监测点建设项目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点击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区病虫疫情监测点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原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睿****点击查看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新站区**北路与颍河路**新站总部经济大厦B座2106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叁拾贰万陆仟圆整(¥:****点击查看000.00元)

评审得分:87.82分

现更正为: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点击查看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西溪路525号C楼523室

中标(成交)金额:壹佰肆拾万圆整(¥:****点击查看000.00元)

评审得分:87.41分

更正日期: 2025年2月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联系电话:158****点击查看8707。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点击查看财政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点击查看商贸城 3 楼

联系方式:180****点击查看16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元一新天地B1栋22层

联系方式:158****点击查看87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马通

电 话:180****点击查看1626、158****点击查看8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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