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丰县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海丰县十三坑夫来石英岩矿区)生态修复项目治理工程监理】中选结果的公告

关于【海丰县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海丰县十三坑夫来石英岩矿区)生态修复项目治理工程监理】中选结果的公告

发布于 2024-11-06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码 项目业主名称 中介服务事项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服务金额 金额说明 选取中介机构方式 指定理由 中介机构联系地址 业务单位咨询电话 监督举报
**县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县十三坑夫来石英岩**)生态修复项目治理工程监理
****点击查看
****点击查看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7,768.08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件规定收费。
直接选取
经2024年11月1日郑宇锋副局长召开会议集体研究,对以上3****点击查看公司进行必选,一致同意直接选取经验丰富、技术力量较强,信誉良好、后续服务周到的****点击查看**公司为该项目的监理单位。
**市**区燕岭路93号703房
159****点击查看6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