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甬政发〔2025〕40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和《**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甬科资〔2025〕94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规定和《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规定,对本单位(****点击查看)参与拟申报2024年**市科学技术奖的完成单位及完成人员等相关情况(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08月11日至08月17日(共7天)。
对拟申报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单位提出。提出异议须采取书面形式,写明事实依据及异议者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单位提出异议的还须加盖单位公章。匿名异议及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附件:参与拟申报2024年**市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信息
联系人:庞琳
联系方式:0574-****点击查看3608
通讯地址:**省**市**区庄市大道5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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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