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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监理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单 位:****点击查看(盖单位章)
项目管理单位:天****点击查看管理处(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盖单位章)
发布日期:2025年9月
一、工程概况:
1. 招标单位:****点击查看
项目管理单位:天****点击查看管理处
2.工程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
3.工程地点:**省**市建设东路194号
4. 监理周期:同工程实际施工工期
5.招标范围: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标准、规范;有关工程建设文件;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合同,对该项目工程建设实施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项目建设涉及到的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直至竣工验收的投资、进度、质量控制,及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定职责。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施工程承包合同。对施工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接受招标人安排履行项目各项前期手续、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参与并提供有关材料及设备的市场询价服务,出具有效的询价成果材料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理服务。
6.招标项目规模:项目投资约1300.00万元。
7.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8.招标方式:小型公开招标
(注:****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和中心药房建设工程监理、跟踪审计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相同,本次开标先开监理,后开跟踪审计,投标人可以同时参与监理、跟踪审计两个项目投标,兼投不兼中。即:投标人若已被****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投标文件将继续参与跟踪审计项目评审和评标基准值计算,但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因施工总承包投标截止日期及开标日期为2025年10月9日,故本项目的工程监理、跟踪审计、施****点击查看一中标人。)
二、投标单位须知: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1.2、拟派总监必须持有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法定代表人证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须为原件,其他材料为复印件加盖鲜章)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同时在投标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3.1商务标: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报价函。
3.2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三份(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由以下材料组成:
3.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2.3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4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2.5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拟派总监无在岗工程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投标人须自行承诺拟派人员到岗时间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
3.2.6拟派驻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最低配置要求:(3人)
(1)拟派总监。
(2)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人员不得少于1人(不含总监);
(3)试验专业人员、安全监理员、专职资料员、信息员等至少1人。
第(3)项投标人可以自行拟派至少1人担任,四个职务均需注明相应担任人员(可兼任),若未注明四个职务的按无效标处理。
上述第(1)项和第(2)项人员均不得兼任第(3)项人员。
中标企业在开工前组建的项目管理机构,要符合国家及我省相关标准规定。
如委托有关单位对本工程进行试验、检测,需明示其单位名称和资质等级;
上述注册监理工程师每人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0天,且每天在岗时间不能少于8小时。若因工程和工作实际情况需要在岗时,则必须在岗。
其余人员每人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22天,且每天在岗时间不能少于8小时。
现场监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如实需要交换或减少,必须提前48小时向业主方报告,并派出同等条件以上的人员替换,获批准后才能更换或减少。
3.2.7拟派驻本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连续的养老保险证明(或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暂未缴纳社保的,须由其主管部门出具证明,退休人员提供有效证明)
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3.2.7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材料。
3.3资格审查资料:上述第3.2款所要求的材料为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其中授权委托书为原件);凡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未提供上述任何一项材料的,资格审查将按不合格处理。
4.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4.1商务标单独装订(其内容必须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或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函);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单独装订。
4.2投标人应当将商务标正本、副本密封于商务标袋内;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密封于资格审查标袋内。
4.3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邮政编码;注明下列识别标志:招标工程名称、项目编号;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否则,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4递交投标文件时,若发现投标人未按上述4.1、4.2、4.3款规定装订、密封和标记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5开标过程中,若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未按上述4.1、4.2、4.3款规定装订、密封和标记的,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5.投标保证金交纳
5.1投标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不要求;
四、评标办法
1.评委委员会对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的商务标进行符合性评审,评审标准按下列内容执行:
①投标函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②投标文件格式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
③投标文件中出现与本工程无关内容的;
④投标文件中的工期和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⑤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
⑥投标人不得擅自改变暂列金额和暂估价进行报价的;
招标人依据上述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2、本项目监理费最高总限价为8.00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总限价,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的投标报价为固定总价,实行总价报死,后期不作任何调整,不因后期监理周期**而调整。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包含招标范围中的所有阶段的监理服务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一切费用。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自工程开工至竣工及保修期内,监理单位按合同规定的****点击查看服务所需的费用,即招标范围内监理人员工资、劳保福利、资料费、管理费、现场办公费用、调试费、****点击查看公司利润,税金、招标代理费、评委费等全部费用。
5.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
5.1以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平均报价为评审价:
若投标人投标报价(费率)低于(含等于)评审价90%的,则招标人不予选择;
最高限价(费率)>投标人投标报价(费率)>评审价90% ,****点击查看委员会按照投标报价(费率)从低到高原则推选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
5.2投标报价(费率)修正方法: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金额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按此方法修正后的总价金额作为评标的依据。
5.3按照上述5.1条评审原则,若出现最低投标报价(费率)相同的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时,则最低投标报价(费率)相同的投标人直接在开标现场进行二轮报价(费率),且后轮报价(费率)不得高于或等于前轮报价(费率),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评标委员会对开标现场进行二轮报价(费率)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费率)进行评审,评审原则参照上述5.1条方法执行,****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5.4若商务标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只有一家时,****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
5.5根据上述第5条内容,评审价及评审价90%所计算结果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五.付款方式
1、工程预付款:不预付监理费用。
2、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监理费的80%;工程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且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后(以审计报告为准)付清实际监理费余款。监理单位必须按时、按规定提供发票。
实际监理费=监理中标价款;
监理合同价=监理中标价。
3、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中标价款后期不作任何调整。
4、核减率≥20%时,扣除监理单位的20%监理费;核减率≥30%时,扣除监理单位的20%监理费并提请建设行政****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六、有关计划时间安排
1 |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 | 2025年9月16日 |
2 | 现场踏勘 | 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以熟悉项目现场情况。 |
3 | 评委委员会的组建 | 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4 | 开标程序 | ①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主持; ②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③招标人对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情况以及各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进行确认; ④招标人对各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 ⑤宣读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名称,经确认无误后,由主持人当众拆封投标人的商务标,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商务标中的其他主要内容; ⑥由招标人审查各投标人商务标评审内容; ⑦计算中标结果并宣布中标候选人情况。 |
5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 | 收件人: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2025年9月26日14:30至15:0 0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6日15:3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地点:天****点击查看管理处六楼会议室 |
6 | 开标时间、地点 | 时间:2025年9月26日15:00 地点:天****点击查看管理处六楼会议室 |
7 | 投标人到场情况及方案 |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若投标人不足三名时,则招标人组织重新招标。 |
8 | 中标通知书发放 | ①本工程由招标代理机构发放中标通知书; ②本工程中标通知书内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盖章确认; ③中标通知书一式三份,招标人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中标单位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
9 | 招标代理费 | ①根据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约定,本工程招标代理费壹仟元整(¥1000元),最终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交纳。 ②评委费按实际数额计算,并以评委工资单支付。 |
11 | 招标文件费用 | 无 |
12 | 其他注意事项 | 1)、工程档案要求: 1、本工程监理单位必须将工程准备阶段、监理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所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资料、影像资料、材料及文件进行收集和整理,最终形成工程监理档案。 2、收集和整理标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GB/T50328-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标准执行。 3、建设工程项目在组织竣工验收前,要进行工程监理档案进行检查;最终验收合格的工程监理档案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移交给建设单位。 4、本项目的工程监理档案收集、整理费用均本项目监理单位承担并支付。 5、档案需要符合行业档案标准、住建局有关文件规定及建设单位要求 |
第二章 合同示范文本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点击查看建设部
制定
****点击查看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点:
3. 工程规模:
4.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 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监理酬金:(大写):固定监理费为:
实行固定总价,后期不作任何调整,不因后期监理周期**而调整。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 年 / 月 / 日始,至 / 年 / 月 / 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年月日。
2. 订立地点:天****点击查看管理处
3.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人执份,监理人执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第二部分 通用条件
执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中《通用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件
1. 定义与解释
1.2 解释
1.2.1 本合同文件除使用中文外,还可用 无 。
1.2.2 约定本合同文件的解释顺序为: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
2. 监理人义务
2.1 监理的范围和内容
2.1.1 监理范围包括: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所有内容,还包括与本工程实施所涉及的房屋建筑工程、配套设施工程等;参与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协助招标人开展上述前期工作,接受招标人安排履行项目各项前期手续、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参与并提供有关材料及设备的市场询价服务,出具有效的询价成果材料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理服务。
2.1.2 监理工作内容还包括: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三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安全生产监督及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
1、协助委托人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合同;
2、协助委托人做好开工前的准备工作;
3、协助委托人确定分包单位;
4、审定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计划,并编写有针对性的监理细则;
5、协调各施工单位各工种间的配合;
6、参与有关材料、设备供货厂家的考察、订货及生产过程的监督检查;检验其合格证、质保书及试验报告等;核定施工单位开具的材料设备清单,检查工程所用材料、构件、设备的规格、质量、数量,并对质量有疑问的材料,采取实物抽样复试,不合格的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材料的价格控制,乙购材料、设备价格的签证。
7、主持工程图纸会审,确认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核定工程量,且每周定期主持召开监理例会,并整理会议纪要。
8、审定施工进度计划,督促工程施工进度。负责检查工程质量,采取实物见证送样,抽样数据并记录。
9、组织工程初验,并提出整改意见报委托人,最后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并由总监签署竣工报告。
10、督促履行工程承包合同,主持协商合同条款变更,协调双方的争议。
11、根据合同付款方法,由总监出具工程付款签证。定期报送监理月报,记录监理日志。根据情况需要,不定期出具监理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报告(包括质量分析报告)。
12、核定工程变更工程量及价款,须经业主认可后生效。
1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依约进行工程验收及保修。
14、监理动态管理贯彻始终,建立监理工作台账制度。
2.2 监理与相关服务依据
2.2.1 监理依据包括: 详见通用条件中2.2.1条 。
2.2.2 相关服务依据包括: 无 。
2.3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
2.3.4 更换监理人员的其他情形: 详见通用条件中2.3.4条 。
2.4 履行职责
2.4.3 对监理人的授权范围: 详见通用条件2.4条 。
2.4.4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调换其人员的限制条件:多次口头、书面通知不能整改到位
2.5 提交报告
监理人应提交报告的种类(包括监理规划、监理月报及约定的专项报告)、时间和份数: 按监理规范及相关规定执行 。
2.7 使用委托人的财产
附录B中由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的所有权属于: 业主方 。
监理人应在本合同终止后 二十 天内移交委托人无偿提供的房屋、设备,移交的时间和方式为: 书面移交 。
3. 委托人义务
3.4 委托人代表
委托人代表为:。
3.6 答复
委托人同意在 3 天内,对监理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决定的事宜给予书面答复。
4. 违约责任
4.1 监理人的违约责任
监理人在责任期内如果失职,同意按以下办法承担责任,赔偿损失[累计赔偿额不超过监理报酬总数(扣税)]:赔偿金=直接经济损失×1%(扣除税金)
5. 支付
5.1 支付货币
币种为: 人民币 ,比例为: / ,汇率为: / 。
5.3 支付酬金:
1、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合同,中标价款不作任何调整。
2、监理预付款:不预付监理费用
3、工程款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实际监理费的80%;工程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且工程结算审计完毕后(以审计报告为准)付清实际监理费余款。监理单位必须按时、按规定提供发票。
实际监理费=监理中标价款;
监理合同价=监理中标价。
4、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扣减监理合同费用20%,并追究经济法律责任。
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扣减监理合同费用20%,并追究经济法律责任。
核减率≥20%时,扣除监理单位的20%监理费;核减率≥30%时,扣除监理单位的20%监理费并提请建设行政****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给予处罚。
监理人因下列原因变更总监理工程师,须缴纳违约金10000元人●次: □①患重病、发生意外等身体原因不能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②离职的;√③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④无能力履行合同责任义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责令更换的。
监理人因下列原因变更专业监理工程师,须缴纳违约金5000元/人●次:□①患重病、发生意外等身体原因不能在施工现场进行管理的;□②离职的;√③违法违规行为不能继续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④无能力履行合同责任义务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单位责令更换的。
本工程监理人必须将工程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等所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资料、材料及文件进行收集和整理,最终形成工程监理档案,并提交电子版档案文件。收集和整理标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GB/T50328-2014《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标准执行。建设工程项目在组织竣工验收前,要进行工程监理档案进行检查;最终验收合格的工程监理档案必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移交给建设单位。本项目的工程监理档案整理费用均由中标单位支付。****点击查看住建局有关文件规定及委托人要求。
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按“****点击查看工程处工程结算管理制度”、“****点击查看工程处工程变更管理制度”、“****点击查看工程处工程款拨付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若单个项目工程质量在经有合法资质检测单位的检测后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则扣除监理总费用的5%。
6. 合同生效、变更、暂停、解除与终止
6.1 生效
本合同生效条件: 双方约定签订合同后 。
7. 争议解决
7.2 调解
本合同争议进行调解时,可提交 ****点击查看法院 进行调解。
7.3 仲裁或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为下列第 2 种方式:
(1)提请 / 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2****点击查看法院提起诉讼。
8. 其他
8.2 检测费用
委托人应在检测工作完成后 无 天内支付检测费用。
8.3 咨询费用
委托人应在咨询工作完成后 无 天内支付咨询费用。
8.4 奖励
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按下列方法确定为:
奖励金额=工程投资节省额×奖励金额的比率;
奖励金额的比率为 无 %。
8.6 保密
委托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监理人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相关监理资料及商务秘密 。
第三方申明的保密事项和期限: / 。
8.8著作权
监理人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本合同终止后两年内出版涉及本工程的有关监理与相关服务的资料的限制条件: 无 。
9.1补充条款:
(1)监理责任期:本工程监理责任期自双方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施工保修期(缺陷责任期结束)满为止。
(2)监理质量目标:本工程监理质量目标严格按照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进行监理,符合国家现行最新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
变配电工程须确保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
(3)监理单位须根据现场施工情况,保证监理及管理人员每天到场数量,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人员到位情况以及施工各阶段专业需求,要求其增加或调整相关专业人员,监理单位必须服从。否则,视同违约,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履行。
所有违约金必须由监理单位在收到甲方处罚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缴纳,监理人除承担上述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4)监理人应按工程建设廉政等方面的规定向委托人做出廉政承诺,并按其承诺认真执行。若监理人员因失职或其他原因,委托人认为对监理工作、工程建设进度及工程质量造成影响,委托人有权要求监理人更换人员,监理人应在7日内更换有关人员,更换人员的违约金按上述条款(3)执行。
(5)监理人应保证每周召开一次以上的监理例会,并负责整理会议纪要24小时内报送委托人,并每月编写一份监理月报。
(6)监理人在项目实施或施工过程中须严格控制工程造价,控制进度款的拨付,所有经济和工期签证须经委托人有权人员签署后方生效;如项目实施或施工中发现监理人员签署不实的经济和工期签证,监理人须对此签证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监理人及其所属人员必须公正客观、及时准确、严格履行职责。监理人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监理职责,由于监理人失职造成工程损失,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给予清退出场,并扣除相应的监理酬金(均从当期应支付服务费用中予以扣减),直至终止合同。
(8)监理人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所留存的所有监理资料及有关文件、函件均应在一周内报送委托人原件叁份。
(9)监理人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应有切实、可操作的监理细则、旁站监理方案和安全监理责任制。严格执行巡视和安全监理制度,建立严格的现场验收和签证制度,把好签证审核确认关,保证工程合同的有效执行。
(10)监理人应认真审查承包商是否与投标承诺相一致,督促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认真履行职责,并建立施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到位履行职责的记录制度,及时将其主要人员违规变更情况、不到位情况和不认真履行职责情况书面报告委托方及相关主管部门。
(11)监理人应配备与本工程相关的试验室、土工试验设备、样品室、常用检测仪器(如水准仪、经纬仪、垂准仪、全站仪、混凝土强度回弹仪、红外线钢筋砼保护层厚度检测仪,漏电电流测试仪、接地电阻测试仪、绝缘电阻测试仪、卷尺等)和应有先进的信息数字处理系统(如数码相机、计算机、打印机等),以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
(12)监理人应对重要部位、重要工序加强跟踪,对较易出现的质量通病(如裂缝、地基下沉等)要做到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检查,并有相关的预防措施以确保工程质量。如出现严重工程质量问题,监理人按照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13)在工程施工期间,不定期地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如发现已施工完成的工程中,材料、施工、安全未达到标准且未被监理人员发现并纠正,视为监理失误,委托人按5000元/次扣减监理服务收费。
(14)工程未达到监理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时,属监理人责任的,监理人应赔偿因监理人原因引起的委托人的全部损失,责任不清的,监理人应负连带赔偿责任。
(15)监理人应对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进度滞后问题采取有效、迅速的处理措施,否则委托人在对施工单位由于工程进度问题进行违约处罚的同时,将视情况对监理人处以10000元罚款。
(16)按照规范要求的旁站的部位,****点击查看质监站到场30分钟内没有见到监理人员,视同监理没有旁站。
(17)若工期延误(工期指:总工期及确定后的重大施工节点工期),属监理人责任的,委托方有权索赔,索赔金额为每延误一天工期按服务费用的千分之二赔偿(千分之二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进行计算,均从当期应支付服务费用中予以扣减)。
(18)在审核进度款支付金额时,误差不得超过±5%,在审核各类经济签证时,误差不得超过±3%。否则第一次出现上述情况,支付违约金1000元,第二次支付违约金2000元,第三次支付违约金4000元……依次类推(所有违约金均从当期应支付服务费用中予以扣减)。
(19)工程竣工结算时,监理人应督促施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竣工结算,并在接到竣工结算资料(含完整的竣工资料)后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的初审工作。终审结束后督促各施工单位按审核单位的审**论向委托人开据结算发票,办理工程的财务决算手续。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的三个月内将该工程的竣工档案完整移交委托人。
(20)监理人必须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将严格按照项目所在地相关文件执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是监理日常工作。若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监理要承担相应违约处罚。
(21)监理人应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安全文明施工问题采取有效、迅速的处理措施,否则委托人在对施工单位由于安全文明问题进行违约处罚的同时,将对监理人进行违约处罚。
(22)内业资料不完善,每次服务费用中予以扣减人民币3000元。有伪造资料报告、伪造检验结论等其他情节严重的,上报主管部门。
(23)监理人应对施工单位农民工资发放、资金监管、扬尘防污染措施等进行监管,否则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违约处罚。
(24)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意见》规定:工程监理人应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监理日志内容,督促工程总承包人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对工程发包人未按时足额拨付工资性工程款,工程总承包人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未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工资性工程款拨付和农民工工资支付清单的,工程监理人应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机构。
(25)工程监理人未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记入监理日志和未按时核定工资性工程进度款的,由工程所在地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机构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记入市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列入全市建筑市场重点监管对象。
(26)监理人必须在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状,建立工地流动人口登记档案,定期向所在辖区计生部门通报计生信息等。
(27)监理人必须做好其项目部职工宿舍及施工单位民工宿舍安置检查工作。监理人严格监督管理施工单位落实外来务工人员实名登记制度、“三车”专项整治工作、劳务公司管理,监理人未予以监督落实而造成负面影响的将处罚合同总价的0.5%违约金。
(28)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的人身保险和人身伤害由监理人承担,委托人概不负责。
(29)委托人认为监理人无正当理由而又未履行监理义务时,可向监理人发出指明其未履行义务的通知。若委托人发出通知后10日内没有收到答复,可在第一个通知发出后20日内发出解除本合同的通知,合同即解除。
(30)委托人有权根据监理人工作考核办法(本合同附件)决定是否支付当期的服务费。如监理人考评不满意,则委托人有权不支付当期服务费。如出现三次以上不满意的考核结果,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监理人应赔偿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9.2监理工作考核
监理工作考核 |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标准 | 处罚标准(元/次.处) | 督促整改 |
1 | 检验批或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 | 检验批或工序存在质量问题的 | 2000 | 督促整改不到位或未督促整改的,视情节轻重程度,处罚相对应标准的2倍或3倍 |
分项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 | 4000 | |||
分部工程存在质量问题的 | 6000 | |||
2 | 安全生产 | 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 2000 | 督促整改不到位或未督促整改的,视情节轻重程度,处罚相对应标准的2倍或3倍 |
存在较**全事故隐患的 | 6000 | |||
3 | 工期进度 | 主要节点、阶段性节点未按总进度计划实施的 | 2000 | 督促整改不到位或未督促整改的,视情节轻重程度,处罚相对应标准的2倍或3倍 |
主要节点、阶段性节点存在严重滞后的 | 6000 | |||
4 | 工程投资 控制 | 未及时计量、核量,未及时督促核价;未及时对设计、方案中明显不合理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未及时进行优化。 | 1000 | 督促整改不到位或未督促整改的,视情节轻重程度,处罚相对应标准的2倍或3倍 |
未计量、核量,未督促核价;未及时对设计、方案中明显不合理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未及时进行优化。 | 3000 |
9.3监理人员相关处罚情形
考核 | 项目组人员 | ||
项目负责人(总监)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其他关键岗位人员(试验专业人员、安全监理员、专职资料员、信息员等) | |
一 | 合同履约期间,原则上不允许监理企业变更项目组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则按照《****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和岗位职责的通知》进行审批,执行下列违约处罚: | ||
人员变更 | 违约处罚监理企业10000元/人●次,在收到违约违约处罚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缴纳; | 违约处罚监理企业5000元/人●次,在收到违约处罚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缴纳; | 违约处罚监理企业1000元/人●次,在收到违约处罚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缴纳; |
二 | 1、原则上施工期间监理企业的项目负责人(总监)、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必须在岗,每月在岗时间不少于24天,上述人员只要不在岗就必须书面向业主请假(注明请假事由,明确请假期间临时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缺岗的执行下列违约处罚。 2、监理企业根据监理大纲及施工组织环节、流程和计划,安排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人员到岗履职,以各专业监理人员实际开始进场时间计算[则每月在岗时间不能少于24天,上述人员只要不在岗就必须书面向业主请假(注明请假事由,明确请假期间临时负责人)经批准后,方可休假,未经批准缺岗的执行下列违约处罚。 备注:因不可抗力、春节等因素不能施工的,不纳入考勤违约处罚范围。 | ||
违约处罚标准 | 违约处罚监理企业2000元/天/人,在收到违约处罚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缴纳; | 违约处罚监理企业1000元/天/人,在收到违约处罚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缴纳; | 违约处罚监理企业500元/天/人,在收到违约处罚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缴纳; |
监理企业上述人员每月考勤缺岗大于10天的,执行违约处罚外,通报至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主****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给予相应惩戒。 | |||
每月不定期巡查、突击检查、检查迎检等 | 施工期间项目负责人(总监)未经批准缺岗的处以3000元/人●次的违约处罚; 施工期间专业监理工程师未经批准缺岗的处以2000元/人●次的违约处罚; 施工期间试验专业人员、安全监理员未经批准缺岗的处以1000元/人●次的违约处罚。 |
备注:项目施工期间,涉及关键环节、重要会议、检查迎检等,项目负责人(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在岗履职。
所有对监理单位处罚金额必须由监理单位在收到甲方处罚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缴纳,监理单位除承担上述违约金外,还应赔偿因此给委托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9.4对监理单位的其他要求:
(一)驻现场人员应分工明确,并保证施工现场的监理工作不留空白。若因内部管理混乱,造成监理工作滞后甚至造成质量事故者,视情节轻重,对监理单位处以限期整改、通报批评、撤换监理工程师,甚至取消监理服务协议,直至符合业主要求。
(二)全体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监理程序办事,对承包人违反监理程序办事的行为,使用现场指令、停工、返工、直至不予计量签认等合同赋予的权力进行处理,以此来有效的控制工程质量。若发现监理单位未按监理程序办事或对违反监理程序的行为听之任之、惘然置之,视而不见、见而不管、管而不力,按监理工作考核进行处罚。
(三)质量监理是对工程实行全过程、全方位和全天候的全面质量管理,监理人员应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坚持巡视工地和旁站监理,及时指出工地现场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现象和因素,纠正不当的施工行为,解决处理施工中的质量问题,保证质量得到有效、全面的控制。若发现监理人员擅离职守,按监理人员相关处罚情形进行处罚。
(四)监理单位应重视试验检测工作,加大检测力度,确保用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如果违反了本条规定,视情节轻重处以监理组扣罚3000元的违约金,若屡禁不止必须撤换当事人。
(五)监理人员如果未按要求及时进行现场检验或者存在其它延误工作的行为,当事人应承担每次扣罚1000元的违约金,并对其提出警告。累计警告超过二次,监理单位须撤换责任人。
(六)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工作,若抽样频率(包括平行试验)达不到要求,处以扣罚1000元/次的违约金,并限期整改;若试验资料有误,或资料整理不符合要求,除要求限期改正外,并处以监理单位扣罚1000元的违约金。若试验检测资料出现弄虚作假、签字代签等行为,一经查实,除要求监理单位写出书面检查,并处以扣罚2000元/次违约金,若所取试样无代表性,不在现场取样,让施工单位送样,或另外做试样的,每发现一次扣罚1000元。
(七)监理人员如果责任心不强、素质不高,对工程质量、进度、工程投资、环保、安全生产得不到有效控制,按监理工作考核进行处罚。
(八)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变更数量、新增项目单价和支付报表等资料要认真审查核实,确认无误后方能签认。若签认后仍有虚假数量发生,每发现一次,按承包人违约金额的20%给予监理单位违约处罚。
(九)业主对监理单位派驻工地的监理人员认为不称职的,有权要求监理单位限期撤换,监理单位需按要求更换业主满意的监理人员到工地现场。直至更换合格的人员为止,并按规定进行处罚。监理人员亦必须相对稳定,监理单位提出人员更换必须经业主同意,若自行更换或未按合同规定人数派驻专业监理工程师,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监理单位应按监理技术方案进行技术管理,并完成规定的资料及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如工地会议记录、技术性文件、指令、签认单等)。应重视并规范监理工作记录(如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各类报表等辅助性文字依据)。若出现内业资料管理混乱,资料不齐全、资料内容不符合要求、由施工单位代为填写等情况,除限期改正外,监理单位应承担每次扣罚3000元的违约金。
(十一)对监理单位处以的违约金,不得向承包人摊派、报销,如违反,一经查实,则处以监理单位2000元的违约金,并加罚原金。
(十二)应认真审核施工图,在施工图纸交底、会审时,提出图纸中各专业存在的错、漏、碰、缺等,并提出优化意见,及时协调图纸变更手续,不及时办理给予1000元/次处罚。
(十三)应公正开展监理工作,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处罚3000元/次。
(十四)不得向施工单位推销材料、介绍队伍、索取钱物、报销费用,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处罚3000元,并记入“黑名单”。
(十五)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发现审核后的施工方案有严重审查错误而不及时处理的,处罚1000元/次。
(十六)材料进场验收手续齐全,质量证明资料与实物核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由于发现不及时或发现未经批准的材料使用,监理不采取措施制止的,处罚2000元/次。
(十七)监理单位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扣减监理合同费用20%,并追究经济法律责任。
(十八)若是监理人员与施工单位串通弄虚作假,签发不实的经济和工期签证,给委托人造成损失。视其情节轻重,扣减监理合同费用20%,,并追究经济法律责任。
(十九)因监理单位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的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扣减监理合同费用20%,并追究经济法律责任。
(二十)因监理单位责任累计造成工程量变更超过施工合同价10%的,扣除监理单位20%的监理费用。
第三章 附件格式
承 诺 函
(招标人名称):
我单位现承诺所拟派总监(姓名)截止到目前无在岗工程。
投标人(公章):
年月日
承 诺 书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现承诺在施工阶段监理工程中拟派人员均按招标文件要求到岗。若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到岗,则按相关规定处罚。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 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 招标人 的工程监理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报价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
工期 同工程实际施工工期 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 如我方中标: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拟派为本工程总监,在工程竣工前不予变更。
(3)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其他补充说明)。
6、我单位提供如下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地址),确认本项目相关法律文书均通过提供的以上地址送达,相关文书只要发送至以上电子邮箱(地址)即视为送达,投标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