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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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内容
对**市42家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污染源监测。
二、采购要求
按照《2025年**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和企业排污许可证监测要求,对我市42家重点排污单位开展污染源监测(企业名单详见附件),并出具监测报告。要求监测报告真实有效,符合国家标准。
三、资格要求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网截图);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及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审计报告、财务报表、资产负债及利润表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等证明文件,要求从业人员职业证书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关);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税证明等);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等);
7.具备CMA或CNAS资质认定(提供证书正副本的原件扫描件,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附表中必须包含20家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监测要求中的全部监测项目);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价材料内容
1.报价函并加盖公章;
2.资格能力证明资料(须包括本《询价通知书》“三、资格要求”中1-7项要求),均须加盖公章;
3.报价承诺函(承诺符合资格要求中各项要求,加盖单位公章)。
请于9月22前将报价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联系人:王月娇 159****点击查看5147
附 件:2025年污染源监测企业名单
****点击查看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