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科工贸产业聚集区司马煤业棚户区改造项目(7#、8#、12#)电梯采购及安装答疑回复

长治县科工贸产业聚集区司马煤业棚户区改造项目(7#、8#、12#)电梯采购及安装答疑回复

发布于 2024-07-24

招标详情

长治市上党区黎都城市建设投资置业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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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科工贸产业聚集区司马煤业棚户区改造项目(7#、8#、12#)电梯采购及安装答疑回复

递交时间:2024-07-24 09:25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递交时间
10天
资金现金
8万元 人民币
444.72万元 人民币
综合评估法
**县科工贸产业聚集区司马煤业棚户区改造项目
(7#、8#、12#)电梯采购及安装
答疑回复
一、内容
问题: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 1.11.1条中明确付款方式为实质
性条件,招标文件中无明确的付款方式,请明确付款方式
回复:
付款方式:
1、合同生效后,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合同货款 30%金额的财
务收据正本一份并经审核无误后 3日内向乙方支付货款的 30%作为
本合同定金款;
2、进度款:在合同标的设****点击查看公司厂检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提供合同总价 100%金额的设备款增值税发票及安
装工程价款发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40%进度款;
3、甲方在合同标的设备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
交付物业使用 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25%;
4、质保金:为产品安装结束经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起 12个月(最长不超过产品交货日起 18个月)质量保证期满后经
甲方审核无误后 28日内支付乙方 5%的质保金。
二、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市****点击查看建设局
联系人:侯女士
电 话:0355-****点击查看230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址:**市**区**路 283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55-****点击查看555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址:**市太行西街政务大厅 C座 402室
联 系 人:程女士
话:0355-****点击查看968
电子邮件:****点击查看@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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